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关于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心将对2015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请2015年度课题负责人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中期检查表》,填写后于9月30日前寄至中心办公室。
特此通知!
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2016年8月29日
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三楼
邮编:610068
为避免材料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请尽量使用顺丰快递。
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心电话028-84760618。
【编辑:管理员】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