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新要求,做好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研究水平,推动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望各有关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遵照执行。
一、结题申报条件
立项课题在所规定的研究时间内,运行有序,方法科学,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究成果后,可向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提交结题申请。
二、结题标准
(一)结题所需成果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重点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含3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及以上)或出版1本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一般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含2篇,其中1篇要求为核心)。
自筹经费课题。需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含1篇)。
注:“结题所需成果”中的要求自2014年立项课题起执行。
(二)结题验收材料
1、《结项鉴定书》一份
2、《课题结题表》一份
2、《结题资料汇编》
《结题资料汇编》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我中心。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目录每一项需标明页码);2)课题申请书;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5)课题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书(课题主持人为川师大的以川师计财处下载的科研经费收支明细表为准,主持人为其它单位的详见我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需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签署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意见并盖章,各项经费的使用需严格遵守申报书所填写的经费预算内容,若申报金额与我中心实际批复金额不一致,则需按实际批复金额与申报金额的比例进行调整;7)课题研究成果(著作及配套光盘等提交原件、论文或成果获奖证书提交复印件,论文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
其中《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题表》、《结项鉴定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详见我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
所需材料中的《课题立项通知书》中心在每年《立项通知》发布后会邮寄到各单位科研处,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领取。项目负责人单位为川师或川师附小、附中的请接到我中心电话或看到网站《立项通知》后前往中心办公室领取个人的《课题立项通知》。
三、项目延期
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课题负责人申报延期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可以延长研究期限1年左右。其它没有按时结题的,自计划研究年限终止年月起5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的申请。
四、结题鉴定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初审
各课题负责人按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结题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资料汇编》(一式三份),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后,在《课题结题表》上填写初审推荐意见并盖章。
(二)发送结题资料
将结题资料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mxmyyjzx@126.com。并将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的《结题资料汇编》纸质文本(一式三份)、《结项鉴定书》、《课题结题表》以快递的形式邮寄到:610068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文学院三楼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为避免资料遗失,请尽量选用顺丰速递)
(三)终审发证
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人员就课题进行终审验收,签发结题证书。
五、其他事宜
为保证课题结题申报、评审工作质量,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于每年的3月、9月集中受理结题事宜。
六、本标准的解释权由中心负责。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2014年3月1日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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