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即日起向社会发布,并开始受理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四川省内外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公司等从事美学与美育、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艺术产业的研究者和工作者。每人限申报1项。有关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
二、课题申报途径
项目申报所需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请从后面的附件下载。
三、申报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
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处务必注明“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截止。报送材料寄: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编:610068
电话:(028)84760618 18981966862
电子邮箱:mxmyyjzx@126.com
联系人:肖砚凌
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x
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1: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x (0.01M)
[下载] 附件2: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0.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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