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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被授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传习展示基地”
[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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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被授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传习展示基地”

2014年12月17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传习展示基地”授牌仪式在文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学校“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主任钟仕伦,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副院长郭勇,校团委书记刘洋,文学院院长李凯、院长助理汪燕岗,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刘敏、党委副书记蔡纪忠出席授牌仪式。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代表,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仪式。会议由李凯主持。

  郭勇首先对授牌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他指出,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已在全省12个院团、2个古镇、13所中小学、2所高校中建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传习展示基地”。对于此次与学校“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的“牵手”,他表示感谢。同时,他也希望双方在基地建设的过程中,利用好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并在相关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川剧传习事业的发展。

  刘洋在发言中讲到,一直以来,我校美育学校开设的川剧课程在学生当中满意度较高,因此,我校作为川剧传习展示基地有一定的基础。她还提出开展好传习活动的“四个结合”,即:结合大学的功能,结合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结合美育学校,结合国学的弘扬。

  钟仕伦首先对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积极推动“川剧传习展示基地”在我校的建立表示感谢。他指出,“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将从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角度搞好川剧传习基地的建设工作,下一步将实施把川剧艺术研究纳入中心课题指南等一系列基地建设方案,扎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与美育学校,尽最大努力做好川剧的传习展示。

  刘敏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新闻与传播学院戏剧戏曲相关学科的情况。她认为,“川剧传习展示基地”建设工作的切实开展体现了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对川剧传承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她强调,在川剧的传承过程中应重视其活态传承的性质。同时她还希望双方今后在川剧的传承方面,开展多层次的研究以及多方面的合作。

  会上举行授牌仪式,郭勇为学校“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授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传习展示基地”。与会人员还围绕川剧的传习、传承、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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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仕伦教授(右)代表“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受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传习展示基地”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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